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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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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?

发布日期:2022-05-09 作者: 点击:

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应提供商品混凝土供货商资质、砂石、水泥、外加剂、掺合料等原材出厂合格证、检验报告、开盘鉴定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、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、碱含量、氯离子检验报告、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等资料。

商品混凝土是由胶凝材料将集料胶结成整体的工程复合材料的统称。通常讲的混凝土一词是指用水泥作胶凝材料,砂、石作集料;与水(加或不加外加剂和掺合料)按一定比例配合,经搅拌、成型、养护而得的水泥混凝土,也称普通混凝土,它广泛应用于土木工程。

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

1、商品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,供方应按规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。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型式检验报告、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等,外加剂产品还应提供使用说明书。

2、原材料进场后,应按规定进行进场检验。

3、水泥应按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分批存储,并应采取防潮措施;出现结块的水泥不得用于混凝土工程;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(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),应进行复检,合格者方可使用。

商品混凝土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lfhnt.cn/news/570.html

相关标签:商品混凝土价格,商品混凝土批发,商品混凝土厂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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